近日公佈的2013年國家土地督察公告顯示,2013年全國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存在2萬多個問題。其中,全國34個城市、2147公頃土地違法違規辦理審批手續,徵地補償安置政策落實不到位,14個城市拖欠徵地補償安置費用19.82億元。這些驚人的數字背後,有多少耕地在流失,又有多少百姓權益受到了損害?
  地方政府本該是耕地紅線的守衛者、社會公平的主持者、百姓利益的維護者,現在卻公然參與、甚至主導違法違規使用土地,主要緣於對“土地財政”的過度依賴。高額的土地收益、畸形的政績觀念,導致一些地方政府在實際操作中無視法紀、頻頻違規,不僅屢屢破壞耕地保護基本國策,而且不斷引發拆遷矛盾乃至群體性事件,嚴重影響政府公信力與形象,群眾意見很大。
  地方政府主導土地違法違規,警示一些地方亟待改變土地財政收益制度,退出不正當的土地經營。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“元年”,釐清政府與市場界限迫在眉睫。必須切實轉變政績觀念,加強政府職能轉變,改變“紅頭文件為經濟服務”“一切為GDP讓路”的思路,防止地方政府打著發展一方經濟的旗號越跑越偏。
  政府以權越法、以權代法,歸根到底還是一些領導幹部的法制觀念淡漠,缺乏對權力該有的敬畏。作為土地市場的監管者、守夜人,政府手中的權力由人民賦予,並且有著嚴格的使用程度和邊界。“法無授權則不許”的原則,強調的就是政府行政的規範與約束。2萬多個政府違規用地問題,更警示地方嚴格推進依法行政,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服務意識,徹底告別“胡作為”“亂作為”。
  推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,還要用嚴格監督、嚴肅問責來“撐腰”。2萬多個土地問題的暴露,如何處理,我們也在拭目以待。真查真抓、高壓嚴打,讓違規違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,才能形成有力的外部約束,給土地管理者以深刻警示。
  摘編自新華社3月23日電文/李偉  (原標題:政府違規用地問題何以如此之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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