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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社柏林7月3日電 (記者 黃霜紅)德國國會3日討論通過在全德實行最低工資制。從明年起,除個別行業之外,雇主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每小時8.5歐元。
  從2015年1月1日起,全德有370萬低收入勞工將能夠享受最低工資,例外情況包括不滿18歲的年輕人,以及長期失業者重新工作的頭半年時間。另外,到2017年之前,對季節短工及送報紙的工人暫不實行最低工資。
  最低工資制還規定,從2016年起,每隔兩年由“最低工資委員會”審理制定新的最低工資標準。
  有關最低工資的討論在德國已進行了大約20年,但因為各方利益糾纏不休而未能獲得結果。目前的最低工資制在執政的社民黨推動下終獲成功。該黨主席加布里爾稱,國會的表決結果具有歷史意義。“這個表決將來會被評價為是巨大的社會進步”。
  28個歐盟國家中有21個早已實行了最低工資,從這點來看,德國落後不少。盧森堡從1944年開始推行最低工資,是歐盟第一個實行最低工資制的國家,同時也是最低工資最高的國家,每小時11.1歐元。法國開始實行最低工資的時間是1950年,目前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9.53歐元。荷蘭的最低工資制始於45年前,23歲以上成年人的月工資不得少於1495.20歐元。最低工資最低的歐盟國家是羅馬尼亞,每小時僅1.2歐元左右。(完)  (原標題:德國國會通過小時最低工資8.5歐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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